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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晚上8點多,徐州沛縣感情挽回大屯煤電第一中學高一女生在自家樓下遇害。嫌疑人沈剛是同年級另一個班的班長。警方表示,經初步調查,兩人之前有感情糾葛,或因女孩拒絕男孩,而造成後者惱怒,繼而殺人。目前案件正在進一和合術步調查中。

  因為鬧分手,昔日恩愛的情斬桃花侶最後以一方流血甚至死亡為結果的悲劇時常發生,這其中,青少年(尤其是男生)犯案事件也日益增多,十分讓人惋惜。愛情原本是甜蜜、美好,甚至甘願為對方付出所有的,愛情不該如此疼痛。青少年必須學會冷靜地處理情感糾紛,真正學會如何去愛一個人。

我們不妨冷靜分析一下青少年發生情感糾葛導致惡性傷人事件發生的原因。

  首先,青少年們正處在一個特殊的年紀,生理和心理發育都不太成熟,在面對情感糾紛時他們往往容易衝動。青春期的他們是單純的,期望純淨無雜質的愛情。固執地追求那種一輩子的陪伴,希望愛情長久不褪色,以致於他們絕對不能忍受分手這種大過於天的苦楚。遇到情感糾紛時他們常會感到無助,焦急而又迷茫的情況下就很有可能做出一些出格的舉動;青春期的他們又是熱血而易怒的,遇事往往比較衝動。分手的要求一旦被提出,憤怒的情緒瞬間就湧上來,理性在這時消失地無影無蹤。當初的恩愛情深在這種時刻會轉化為熊熊怒火,甚至可能會產生“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想法,並最終付諸實踐。

  其次,家長在幫助孩子正確面對情感糾紛的工作中的缺位也是導致最終釀成苦果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招桃花,家長們更多的還是關注孩子的學習成績和身體健康,甚少關合和術心孩子心裡到底在想些什麼,更缺少深層次的溝通和交流。另一方面,對這些家長們來說,“早戀”至今仍是不允許的,他們視其為孩子青春期成長歷程的“絆腳石”和“毒藥”,認為它會嚴重影響到孩子的學習和日常生活。家長們這種強硬的態度其實非但沒有成功使孩子遠離“早戀”可能帶來的危險,反而讓孩子失去了最近親、最信任的人的支持和幫助,這是很可怕也是很可悲的。由於家長們對這種情感的極度厭惡和強烈反對,他們便不可能對孩子進行相關的情感教育,不會告訴青少年該如何愛一個人,更不會教導他們如何正確、積極地面對感情的紛爭甚至是破裂。家長與孩子間在這種情感教育上的缺失最終便導致了如此悲慘的結局。

  最後,筆者還想強調的是,外界環境對青少年們的影響也是我們不能忽視的。媒體較多地報道此類情感糾紛以致最後傷人、殺人的事件勢必會對這分手挽回些心智尚不成熟的青少年產生負面的影響,甚至會不自覺效仿。媒體在進行相關報道時應該有所選擇,重視社會影響。

  愛情原本該美好、甜蜜,希望今後那種極端的惡性傷人事件不會再發生,不再玷污愛情的魅力。大家應該正視感情,它雖然是美好的,但又總會包含各種變數,這是殘忍又現實的。真正愛一個人應該學會包容甚至學會放手,千萬別在懵懂稚嫩的年紀留下遺憾,幾年後當你成長了,懂得一些了,你會體會到包容的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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