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協議是用工單位和派遣服務機構民事合作法律關系的憑證,是雙方管理派遣員工的重要依據。一份“責權明晰”派遣協議將大大降低實際用工單位的法律風險。實際用工單位在簽訂派遣協議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明確約定派遣機構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義務高雄臨時工,防范派遣服務機構不和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風險。在實際操作當中用工企業應在接受被派遣勞動者時,就注意查證其和勞務派遣服務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才可以接受。建議要求派遣服務機機構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後提供一份給用工企業備案。

  2、明確約定工傷事故、勞動糾紛如何處理,高雄臨時工費用如何分擔。尤其是應當約定,派遣員工工傷事故用工傷保險支付後的不足費用,雙方采取種比例的費用分擔模式。

  3、明確約定派遣服務機構承擔其沒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法律責任,防止派遣服務機構不交、漏繳社會保險費。

  4、明確約定派遣服務機構發放工資的日期,高雄臨時工並規定未經用工單位同意,派遣服務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目拖欠、克扣派遣員工的工資。

  5、明確約定派遣服務機構違約應承擔所有損失且用工單位有權解約。

  6、明確約定派遣員工應當高雄臨時工遵守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接受用工單位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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