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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網所購傳真機與賣家描述不符

款性能優異的傳真機,該機采用了激光的傳真機方式,符合國家一級能效標准,支持復印、打印及傳真功能,包含5行全中文液晶屏以及超大64MB內存,目前該機在合肥美傑商家處報價1750元,感興趣的朋友就和筆者一起來看看吧。

錢先生9月8日在網上看到一款二手的噴墨傳真機。看到該賣家對商品“新舊程度”上的描述為“9成新以上”,且加上快遞費也只要150元,錢先生不禁心動並下了單。

  不過當錢先生兩天後收到傳真機時發現傳真機不僅外觀較髒,而且插電後無法使用。從錢先生提供的實物照片中看到,白色機身上污跡不少,而在傳真機出紙處還有一塊疑似被燙焦的痕跡。

  錢先生曾想找到賣家要求退款,但打開網頁後發現該賣家已下架此產品,並且其旺旺也處於離線狀態,想等他上線難度不小。而根據錢先生的描述,網並未及時處理此事。

“爭議處理規範”第十二條、第二十六條曾指出,“賣家所售商品為閑置商品的,應當對寶貝詳情、瑕疵異常以及寶貝的維修記錄進行詳細真實的描述;買家收到的商品與賣家在發布時描述不符的,或賣家沒有如實披露商品的瑕疵異常或歷史維修情況的,交易做退貨退款處理,運費由賣家承擔”。

  網相關告訴,網並未不處理此事,而是依照該“規範”,在錢先生提出申請退款後有協助並介入處理,且通知錢先生在一定的期限內退貨。不過該表示,錢先生對網的介入處理未給予任何響應。“其中9月19日電話聯系時消費者關機,之後通過郵件兩次通知消費者,都未得到消費者反饋。”

  該表示,錢先生購買的是二手商品,屬個人限制類貨物,因此建議消費者在選購時需謹慎,同時在發生糾紛後要及時與網聯系並保證相關聯絡信息暢通。

上海盛聯律師事務所徐游律師指出,作為第三方平台對此事的處理情況算不上“不管不顧”,“至少是根據了相關規範在做事”。徐律師表示,糾紛是出現在消費者未及時行使網購權利導致商品逾期未退。“消費者需要認識到及時行使自己權利的重要性,特別是面對網購出現問題的時候,更是要及時把問題處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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